滇一贪官潜逃12年后自首 称想赚钱退赃
(记者赵复多)“我自杀过多次都没有成功。我就想,不能到死了还是个畏罪潜逃的人,这样对上对下都没有交代。我决心回来自首,净化心灵,做回正常人。”2017年1月12日,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追捕了12年的犯罪嫌疑人管祥明投案。
正义网等媒体详述了管祥明的逃亡经历。2003年底,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普洱市分行宁洱县支行行长的管祥明涉嫌受贿30余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该院迅速组织干警前往调查,但管祥明已仓促。
外逃期间,管祥明远离亲人、做苦工,想赚钱退赃最终却欠了数十万外债,像多数被通缉的一样,重演着悲惨生活。“在出逃的第二年,我的父母双故。在父母病重的日子里,我害怕被抓捕不敢回家。”管祥明回忆说。
管祥明辗转经过云南普洱、昆明、广东中山、惠州等地,最后落脚在广东省电白县岭门镇清湖村,以种地为生。“一没钱,二没合法身份,只有种地才不需要身份证。”
管祥明用从湖南亲友那里筹集来的少数资金租了70多亩耕地,种玉米、芋头等农作物。“每到农忙时期,我凌晨三四点钟就起床,拿着手电筒到地里干活。别人问我为什么那么拼命,我只能忍受病痛、苦苦挣扎……”管详明自陈,因为害怕被查身份证,不敢把农作物拿到市场去卖,只能等着别人来地里收购。这样,买家自然都会压价,“到最后钱没有赚到,还欠下数十万元的地租和化肥费”。
据正义网报道,自2004年2月对其立案侦查开始,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每年都针对管祥明制定抓捕计划并付诸执行。一方面向管祥明的妻子做思想工作,让其劝说投案自首。同时每逢春节、元宵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检察官都在湖南农村管祥明老家蹲守。但多年蹲守都没能成功。12年来不管什么特殊的日子,管祥明从未回家也不让家人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偶尔用公用电话和家人联系随即转移。
据云南法制网报道,从潜逃到归案,管祥明自述了其转变过程。“我的堂哥告诉我,我的女儿已经结婚生子,我渐渐年老,死在外面也没有归宿。”管祥明回忆,“出逃以来,父母生前,我只在老家见过他们一面,他们告诉我,云南的检察院找过我,劝我回来自首。”当时一心想着赚钱退赃的管祥明并没有听父母的建议,而是选择了逃亡。
管祥明称:“忘了是在什么时候,我住的村子里人们都知道了我是逃犯。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的那段时间里,邻居们都劝我,说我总有一天会被检察院抓捕的,现在回去投案或许还能获得宽大处理。”
在电视上看见《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实施,在新闻里看见“红通人员”杨秀珠等人回国自首,管祥明的心态发生了转变。“父母临终,我不敢在他们跟前尽孝;女儿结婚,我不敢出现见证她一生中最美好最重要的时刻,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遗憾。”管祥明称,出逃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妻子女儿,此次回来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见上女儿和外孙女一面。
另据媒体报道,管祥明出逃以后,思茅区检察院已换了五任检察长、五任反贪局长。管祥明自首当天,一位办案人员表示“坚持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