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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写入河北高院2016年“成绩单”


 新闻归类:即时新闻 |  更新时间:2017-01-14 09:08
河北高院在工作报告中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道歉,称将依法进行国家赔偿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 资料图:聂树斌

  (记者单玉晓)22年前“错杀”的河北高院,在2016年度工作报告中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道歉,称将依法进行国家赔偿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

  2017年1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卫彦明向正在召开的河北省人大会议作河北省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据河北法院网消息,卫彦明在报告河北法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时,专门谈及聂树斌案,称依法进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

  卫彦明称,2016年,河北高院主动将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聂树斌案提请最高法院指令其他法院异地复查,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聂树斌无罪,河北高院坚决服从并执行最高法院再审判决,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诚恳道歉,依法进行国家赔偿,依法进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全省法院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1994年9月,河北青年聂树斌被警方列为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一桩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并被抓捕,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河北高院二审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成立,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十年后,疑似真凶王书金出现,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聂树斌亲属踏上了长达11年的艰难申诉路。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聂树斌沉冤昭雪。最高法院改判理由是: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参见财新网:“”)

  2016年12月14日,聂树斌亲属根据国家赔偿标准提出13919156.80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具体包括: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1264820元、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赔偿家属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及其利息、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参见财新网:“”)

  据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河北高院当天下午正式受理该案。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目前,河北高院尚未作出聂树斌案赔偿决定。

  财新记者注意到,聂树斌亲属还要求包括河北高院在内的原河北办案机关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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