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逾2亿人民币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官员骆玉林受审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星期五(11月1日)在法院受审,被控受贿逾2.2亿元(人民币,下同,4095万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骆玉林受贿、内幕交易一案。
骆玉林被指在1997年至2023年,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原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原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亿余元。
骆玉林也被指在2013年至2014年,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骆玉林的刑事责任。
骆玉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6岁的骆玉林曾在青海省担任财政厅副厅长、省政府国资委主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等职。
骆玉林2015年底离开青海,被任命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该机构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201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骆玉林转岗为国务院国资委副部长级干部。
2023年5月,骆玉林官宣被查,后于11月被开除中共党籍。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骆玉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