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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国台办:主动放弃“台独”可不追究部分或全部刑责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6-26 11:40

中国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星期三(6月26日)说,“台独”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相关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可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大陆国台办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台湾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凤莲回答说,《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朱凤莲还说,上述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朱凤莲强调,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她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中国大陆上星期五(21日)颁布惩治台独的司法解释文件,强调对台独分子最重可判处死刑,还可“缺席审判”,且终身追责。有学者分析,这是陆方对台湾赖清德的再次警告,却也可能引发台湾社会的寒蝉效应与不满。

赖清德星期一(24日)则回应说:“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并强调“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制裁台湾人民”,也无权跨域追溯台湾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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