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实施出入境新政:台民众赴闽“想来即来”
中国大陆出入境管理局称,将实施台胞办证方式更加便捷等10项两岸出入境政策,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据新华社引述大陆出入境管理局星期一(11月6日)报道,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入境管理局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在便利台胞往来方面,将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台胞来闽实现“想来即来”;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七个工作日缩短至五个工作日。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将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在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明确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在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将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推广设立“台胞台企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询等政务服务;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大陆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10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接下来将不断创新优化往来台湾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两岸人员往来更加便捷,通关通行更加顺畅,台胞在大陆生活发展更加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