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台湾中天电视为被指“匪台”提告曹兴诚 索偿5亿新台币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2-09-05 23:56

台湾联华电子创办人曹兴诚上周在国际记者会上拒绝回应中天新闻记者的提问,还称该记者所属的单位为“匪台”,令中天电视决定状告曹兴诚,索偿5亿新台币(约2284万新元)。

综合中时新闻网和《自由时报》报道,中天电视董事长廖丽生星期一(9月5日)与当天采访的记者林宸佑一同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妨害名誉,并向曹兴诚要求5亿元新台币的民事赔偿。

廖丽生说,曹兴诚公然诽谤与侮辱他人的言行,不只侵害中天电视的名誉,更损及全台所有父母师长对子女的教育,践踏台湾固有且善良端正的礼义廉耻,藐视言论自由,玷污了台湾的自由民主价值。

为了台湾的新闻自由、中天电视及中天每位同仁的名誉与权益,廖丽生称,不得不对曹兴诚提出告诉,并强调无论将来判赔金额所得全数成立基金,襄助全台各学校重建台湾日渐衰败的“礼义廉耻”、“尊重民主”之价值。

林宸佑则说,他是一位渺小的记者,记者会提问是记者的职责,所提的问题也可受公评。曹兴诚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回应记者提问,令人错愕与遗憾。为了维护媒体第四权和新闻人的尊严,决定向曹兴诚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林宸佑提到,当天马上有其他在场的记者怒斥,“难道现在是一言堂?”甚至引起全台民众对于公平正义、新闻自由、礼义廉耻的愤怒与不满,为了维护媒体第四权和新闻人的尊严,最终决定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曹兴诚5日发声明回应称,媒体告个人,荒唐至极。中天此举显属诬告,待其败诉后,他将反告,索赔50亿新台币,并捐出用以加强国防。

曹兴诚批评,媒体觉得什么人发言不当,可在媒体上澄清或反驳即可。“自上星期四(9月1日)以来,旺中集团攻击我的新闻影片,超过200则以上,现在却要告我诽谤;如此滥用司法资源意图限制个人发言自由,这是霸凌,也是媒体之耻”。

曹兴诚强调,外界普遍认为,司法单位应拒绝受理这种藉司法来扰民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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