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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罚单 金额虽小监管态度转变事大


 新闻归类:财经评论 |  更新时间:2020-12-15 20:27

来源:路透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强化反垄断”的话音刚落,周一阿里巴巴等三家公司就吃到了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首张罚单,尽管每家被罚金额仅区区50万元人民币,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的表述,透露出浓厚的警示意味。

对于以往在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相对缺位下肆意生长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合规”将变得更加重要。政策风向已经发生变化,可以预期,未来各部委将陆续采取行动,给互联网巨头们“立规矩”。

“这些年都觉得没人管,但目前看政策导向已经发生了变化,执法上应该会有比较明显的变化,”一大型律所合伙人表示,从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出台后,大的互联网公司至少从并购交易方面已经有很多在调查了,“今天公布这三个案子类似于警示性作用”。

他指出,所谓资本无序扩张,一个是并购的方式,一个是向不同行业的延申,今天这三个例子都是并购的方式,都发生在好几年前,“现在被揪出来处罚,执法上也是配合整个中央的意图。”

上周五中共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意在“敲打”金融科技巨头重塑监管权威。紧跟着周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向阿里巴巴、阅文、丰巢的收购事宜分别开出三张罚单,并表示,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金额虽小,但“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

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之前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购并,或者是收购其它企业,反垄断审查都是缺位的,以后交易审查会更加严格。现在主要是针对经营者集中问题,后续也许还会有其它的处罚案件再进一步公布出来,比如对经营行为的审查等”,上述大型律所合伙人表示。

今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提出,对于未依法申报实施集中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由50万元以下提升到处于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

“这是一个很大的威慑力提升,”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反垄断律师邓志松说。

互联网领域的首张罚单

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已经有了12年半,为什么互联网行业没有处罚过呢?

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任力表示,此前中国对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问题从未有过处罚,源于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又称“协议控制”)架构的存在,由于网络服务属于电信增值业务,按照中国的产业政策,外资不能控股,因此多通过VIE架构控制公司主体的运行。

“中国国家反垄断监管机构以往的做法是,不接受VIE结构公司涉及到的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因为如果我批准了你的交易,就等于政府对你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背书,”任力解释称,但在2018年三个反垄断执法机构合并后,监管态度出现变化,“虽然管不了产业政策,但就像铁路警察,我得管我反垄断这段,所以就要求公司进行申报,对于未申报的就要处罚”。

“反垄断局明确了这三个交易在所在行业的竞争不会造成负面影响。这说明罚款后,不会有后续更进一步的处罚。”他还提到,中国目前对经营者集中问题50万元的处罚标准非常低,“有些企业就先进行交易,同时准备好好接受罚款”。中国年初准备修改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处罚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罚款提高100倍,直接罚5,000万,5,000万对大家有震慑力了;第二种方案就是统一按照你营业额接近1%~10%的罚款,这也有非常大的震慑力。第二种方案的思路,其实是对三种垄断行为全部使用统一的处罚标准。”

他表示,“有些其他的大型平台也正在被调查过程中”,当反垄断法还没修改时,一般来说处罚只能也是50万,但是对于对竞争有严重影响的交易,反垄断局还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就是禁止进行集中,这个对交易各方的威慑力是非常大的。此外,由于反垄断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只能调查两年以内的交易,“两年以前的就不能调查了”。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提到,这三个案件看似在惩罚收购方,但实际上释放的信号是积极的,“就是告诉所有中概股企业的创始人和中外投资者,VIE架构企业在中国具有合法性,也可以正常开展并购...这是三个案件最大的意义。”

至于正处审查中的腾讯旗下虎牙与武汉斗鱼合并案,他指出,虎牙与斗鱼的合并属于横向合并,且合并后市场份额很高,未来“很有可能会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禁止实施,或是两家公司就此放弃合并计划”;他认为,若此次能够出现一个“禁止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并购案”,那“绝对是标杆性的”。

阿里巴巴港股当日收报251.60港元,跌2.63%;腾讯收报571港元,跌2.89%;顺丰控股收报78.50元,微涨0.29%。

“互联网领域这是第一次正式的反垄断处罚。对于过去12年相对缺少反垄断执法的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不能说是加强,而是回归正常状态,即跟医疗、化工、无线通讯、保险等领域平等对待,”邓志松称。

中国反垄断法生效逾12年来,总共处罚金额是130亿元,主要和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关。其中60亿是处罚的高通在无线通讯专利方面滥用市场地位行为,还有将近20亿在汽车领域,其它集中在医疗、化工、保险、快消品等领域。

任力指出,反垄断法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大垄断行为,而针对前面两个行为的执法则对企业的伤害更大,不仅处罚更重,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模式。

“一个是很重,因为首先就是罚款1-10%;另一个的话,就像当年美国要拆分微软,现在有可能逼着拆分Facebook,我们中国也有可能拆分几家大的平台公司。”他称,“拆分的话,对企业是伤筋动骨的伤害,这个是反垄断法很可怕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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