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条例迫使中企财审更透明 中概股从美退市缓冲时限缩短至两年
美国国会表决通过新条例,规定如果美国监管机构无法全面审查上市公司的审计底稿,这些公司被逐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的缓冲时间,将从原来的三年缩短至两年。
美国国会通过新条例,将中概股从美国股票交易所被除名的缓冲时限从三年缩短至两年,迫使在美上市中国公司在财务审计上更加透明。受访学者认为,美国此举意在施压中国政府和中国公司,确保中方配合尽早完成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审计工作。
在美上市陆港公司 约200家将受影响
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国会星期五(12月24日)表决通过了这项新条例,规定如果美国监管机构无法全面审查上市公司的审计底稿,这些公司被逐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的缓冲时间,将从原来的三年缩短至两年。约200家在美上市的香港和中国大陆公司将受影响。
这项新规定近期将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成法。推动立法的共和党籍议员肯尼迪(John Kennedy)说,新规定将赋予美国监管机构权力,“提醒中国遵守规则并非一个选项”。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主席威廉斯(Erica Williams)也在一份声明中说,通过加大施压力度,让美国有权获取审计底稿,将能保护投资者。
根据美国之前的规定,在美上市的外国企业必须把审计底稿提交给美国监管机构审查,若连续三年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将被强制退市。但中国监管部门认为,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审计底稿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如果允许美方检查,将威胁到国家安全;中美在这一问题上僵持多年。
今年8月,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允许美国监管机构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大陆和香港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PCAOB本月15日证实,已获得对中国大陆和香港公司审计底稿充分的检查权限,化解中概股面临的退市风险,而美国通过的新规定,可能再次让一些企业面对新的退市风险。
不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副教授李明江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研判,上述变动并不会对审计工作带来任何负面影响或障碍,美国只是在透过施压,让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配合美国监管部门的要求,以期尽早完成所有审计工作。
李明江认为,既然中美已签署审计协议,后续审查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显示中美双方都有意愿解决审计争端,审计工作的完成只是时间和程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