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研定新例 赋权基层医疗署设服务质素保证机制等
香港基层医疗署星期一(7月15日)正式成立,特区政府将研定新法例,赋权新设的基层医疗署设立服务质素保证机制等。
港府当天在新闻公报中,宣布医务卫生局(简称医卫局)辖下基层医疗署正式成立,承接现有基层医疗健康办事处的工作。
据介绍,基层医疗健康专员彭飞舟医生将带领基层医疗署,专责管理与基层医疗相关的服务供应、标准制定、质素保证和人员培训,并透过策略采购统筹处,以策略采购方式规划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和分配资源,从而加强整体基层医疗服务。港府当天也将成立基层医疗委员会,协助基层医疗署有效发挥其职能和行使其职权。
基层医疗健康办事处自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监察和督导基层医疗健康服务的发展,之后在2022年底公布《基层医疗健康蓝图》,列出具体建议和执行计划,为香港基层医疗健康的未来发展勾划出策略性路线图。港府的目标是全力重整医疗体制,将目前以治疗为主、医院为中心的格局,扭转为以预防为重、社区为中心的体制,并投放更多资源推动基层医疗。
香港医卫局局长卢宠茂说,作为发展基层医疗的专责机构,基层医疗署将继往开来,更全面地统筹管理公私营界别的基层医疗服务、制订标准和设立质素保证机制。基层医疗署将整合和统筹由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非政府机构,以及私营医疗界别各个不同单位提供的基层医疗服务,以及发展全新的服务和管理模式,全方位巩固和促进基层医疗发展。
他也说,卫生署将继续维持其公共卫生职能,规划全香港整体公共卫生策略,以及担当规管和执法角色,包括优化监管药物器械的审批注册。医管局则集中为市民提供公立医院服务和相关医疗和康复服务,并在基层医疗署制定的政策下,专注为弱势社群,尤其是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者提供不可或缺的安全网。有关分工将有助把基层医疗定位为医疗服务金字塔的基础,同时为医院和医疗机构的第二层和第三层专科医疗服务把关。
港府将研究制定新法例,赋予基层医疗署权限和法定权力,包括界定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审核和监察相关人员的服务质素、订立适用于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标准,以及设立服务质素保证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