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谭得志煽动案 定罪及刑期上诉均被驳回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4-03-07 14:15
香港泛民主派人士、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涉煽动罪被判囚40个月,他的上诉被驳回。
综合《明报》和《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上诉庭星期四(3月7日)驳回了谭得志对于定罪及刑期的上诉。
谭得志2020年曾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2022年3月被裁定七项发表煽动文字、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11项罪成,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判处他监禁40个月。
谭得志一方提出异议,认为应以煽动暴力为定罪门槛,以符合普通法原则及保障言论自由。香港律政司则指,非暴力行为也可能危害国安,政府有必要维护国安。
《明报》的报道称,谭得志案是香港回归后首宗涉煽动罪的上诉案,上诉庭判决对下级法院具约束力,预料影响一系列煽动案,尤其是煽动暴力是否为必要的控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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