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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教育局要求新聘教师须通过国安法测试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3-08-22 14:15

香港教育局宣布,今年9月起,所有学校的新聘教师须在香港基本法和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教育局星期一(8月21日)向全港学校发通告,提醒所有学校(包括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聘任教学及非教学人员须注意的事项及有关加强把关工作的措施。

通告提到,自2021/22学年开始,官方将为所有注册教师每三年进行一次刑事纪录查核,以防有刑事纪录的注册教师出现漏报或隐瞒的情况。

通告也要求,从今年9月新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及转校教师均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由2023/24学年起,学校如拟聘用已离开教育行业一年或以上的教师,必须向教育局申报其刑事定罪纪录。

通告也列明聘用程序,要求学校除了考虑应征者的学历、专长、工作经验、教学热诚及是否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外,也需考虑教师在培育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爱国爱家及具国际视野等方面的能力,例如教师是否能够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安全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积极支持及推广国民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国家观念。

通告指出,学校在聘用教员时,须仔细查阅应征者的教师注册证和其他资历文件的正本,并将教师的检定教员证明书副本,以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成绩副本存档,以备查核。

通告说,若知悉教师在聘用期间涉嫌干犯严重罪行或失德行为,学校必须立刻向教育局呈报,以供局方考虑采取跟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审视有关教师的教师注册资格;如发现教师有虚报、漏报或隐瞒涉及干犯罪行或失德的行为,学校应按事件的性质和严重性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考虑暂停有关教师的职务,甚至将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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