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七一刺警案 港男子被判监禁五年
一名香港男子在两年前7月1日的抗议活动中刺伤一名警察,他承认犯下暴动和伤人罪,星期四(10月1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五年。
综合法新社、香港01和《明报》报道,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的第二天,有数千人无视抗议禁令走上街头抗议中国中央政府在港实施国安法。香港警方当时使用水炮、催泪瓦斯和胡椒喷雾驱散人群。
期间,香港防暴警察在铜锣湾制服一名男学生时被围殴,随后有一名当时24岁的土木工程师黄钧华以军用刀刺伤警员手臂。
香港警方当晚在一架飞往伦敦的客机上拘捕黄钧华,之后再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分别是现年20岁的学生罗珏琛和21岁的学生周霈霖。与黄钧华有情侣关系的涉案27岁女培训生张芷程也被捕。
黄钧华、罗珏琛和周霈霖承认犯下暴动罪,罗珏琛和周霈霖承认拒捕罪及阻差办公罪,张芷程则否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认罪三人承认的案情指,前年7月1日下午3时,示威者在铜锣湾堵路,警员在皇仁书院外制服罗珏琛,周霈霖试图拉走罗珏琛。期间,黄钧华冲向前以摺刀插向警员的左上臂,警员当场血流如注,各人随即逃走。
黄钧华逃走后与女友张芷程联络。当晚7时,黄钧华把装有涉案摺刀的袋子丢入观塘码头海中,并购买晚上出发往伦敦的机票。黄钧华办理登机手续后,与Telegram用户“白马非马”对话,对方在警车驶近登机闸口时通知黄钧华上机,让他不要下飞机,但黄钧华最终在机上被捕。受袭警员事后左肩肌肉撕裂,还出现伤口感染的情况,获批106天病假,并调职警察公共关系科。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指,从亲友、上司撰写的求情信可见,黄钧华为人认真上进,也写下求情信表露悔意,承认因“自身和内在错误”犯案,懊悔令师长担忧。此外,辩方表示周霈霖因年少冲动酿成大错,表示愧对家人。
针对暴动罪,姚勳智列出多项因素,指当天铜锣湾暴动规模庞大,对道路使用者带来不便,且对公众造成滋扰。姚勳智表示,周霈霖曾摆放雪糕筒堵路、试图拉走被捕友人,黄钧华则直接以摺刀插伤警员,后者性质非常严重,因此采纳四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32个月。
至于黄钧华面对的伤人罪,姚勳智指黄钧华用摺刀伤害警员,以阻止警员拘捕疑犯,从行为性质、动机、警员伤势来说,都比辩方呈上的案例严重。姚勳智强调,受袭警员肩膊上的伤口长七厘米,与动脉神经位置仅相隔四亳米,随时可以致命。
姚勳智强调:“此乃极严重伤人罪行,可以交付高院审理”。姚勳智还说,被刺伤警员事后只能从事文职的工作,前途受到严重影响,因此采纳六年量刑起点,而黄钧华认罪后减至四年。
黄钧华及周霈霖就暴动罪判囚32个月,黄钧华就伤人罪判囚四年,周霈霖就阻差办公罪判囚两个月。姚勳智下令部分刑期同期执行,黄钧华的总刑期为五年,周霈霖的总刑期为33个月。另一被告罗珏琛则押后判刑,以索取教导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