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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陆企或须申报网安审查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1-11-15 07:29

(北京综合讯)中国政府正研究是否要规定前往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数据处理企业,如果会影响到或可能影响到中国国家安全,就必须申报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该条例下,包括赴国外上市、并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汇聚掌握大量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的数据资源的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在进行合并、重组、分立时,会影响到或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也必须提出申请。

中国申论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认为,新规定将使企业在港上市流程复杂化。但与美国上市相比,香港仍有优势,因为不是所有赴港上市的企业都需要接受数据安全审查。

条例也将规定,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在中国大陆境外设立总部或者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应当向中国国家网信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日活用户超过1亿的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平台,在规则、隐私政策制定或者对用户权益方面如果有重大影响的修订,也应当经国家网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并报省级及以上网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同意。

此外,面向公众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中国互联网平台运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用户访问其他互联网平台,以及向其他互联网平台传输文件。

中国政府早前曾展开针对赴美上市企业的网络安全审查,其中滴滴出行应用在针对公司的审查信息公布后被令下架。在这之后,中国官方也对另外两家赴美上市企业旗下的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平台展开网络安全审查。

知情人士7月曾告诉彭博社,中国计划让赴港挂牌的企业无须事先获得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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