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上诉庭驳回纳吉SRC案上诉 法官斥纳吉:“国耻”


 新闻归类:国际新闻 |  更新时间:2021-12-08 17:46

(早报讯)马来西亚上诉庭今天(12月8日)上午驳回前首相纳吉有关挪用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法官说:“纳吉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让国家蒙羞。”

纳吉已经表明将上诉到联邦法院。分析员认为,纳吉上诉遭驳回,将加剧巫统党内斗争。

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胡逸山告诉《联合早报》,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上台后,纳吉与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等巫统主流派一直试图将依斯迈沙比里拉下马,上诉庭的判决对纳吉派系是一次挫折,但不排除纳吉派系可能采取“釜底抽薪”之策,这将导致巫统接下来的内部斗争更为激烈。

吉隆坡高庭今年7月宣判,纳吉涉及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360万新元)资金的七项控状成立,并判处纳吉坐牢12年和罚款2.1亿万令吉。

纳吉当时随即提出上诉。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上诉庭今天的裁决是通过Zoom以线上方式进行。纳吉与代表律师沙菲益今天都透过Zoom出席审讯。

审理此案的上诉案领审法官为阿都卡林,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哈斯扎纳和瓦兹。阿都卡林宣读判词时说,高庭在裁定纳吉7项控状的表罪成立是正确的。上诉庭三司今年4月5日聆审纳吉提出的上诉,并在5月18日结束长达15天的聆审。

阿都卡林说,高庭正确无误的裁决纳吉是SRC国际公司的“影子董事”。他说,有“压倒性”证据显示纳吉在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给SRC公司时存在利益关系。

他说,纳吉让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40亿令吉给SRC公司,并非为了国家利益而是为个人利益。“纳吉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让国家蒙羞。我们找不到好的理由推翻高庭法官裁决。”

上诉庭宣判后,纳吉对判决表示失望。沙菲益则立即代表纳吉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这些申请,但保释金增加100万令吉,这意味着纳吉目前是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联邦法院将是纳吉最后的上诉机会。

如果没再上诉,纳吉七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只须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须多加五年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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