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时找“yuwei”的女子 拘役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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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6日18时至20时许,孙某与同事在南昌市东湖区后墙路聚餐,席间孙某饮用约半瓶红酒,聚餐结束后,孙某与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时许,孙某驾驶私家车从酒店驶出,行驶至胜利路与民德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执勤交警对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期间,经过60余次呼气、历时近18分钟才完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7mg/100ml。随后交警将孙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2021年11月7日,孙某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1年11月8日,孙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2.6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孙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企图阻碍公安机关执法,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今年11月9日23时,南昌市公安局通报醉驾女子喊“yuwei”事件调查结果:全市公安系统共有6名姓名谐音为“yuwei”的民警,他们均与孙某不认识,孙某也不认识名叫“yuwei”的人,现场那样说是希望能规避或减轻处罚。
通报称,11月9日18时,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因醉驾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大队现场查获的嫌疑人孙某(女),经公安机关侦办,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移送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孙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提及的“yuwei”(谐音),在南昌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南昌市公安局对本系统所有姓名谐音为“yuwei”的民警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全市公安系统共有6名姓名谐音为“yuwei”的民警,他们均与孙某不认识,且无任何关联。在孙某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过问、插手、干预。
据嫌疑人孙某到案后供述,实际上她不认识名叫“yuwei”(谐音)的人,但知道东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叫余炜(孙某不知道余炜已调任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其现场说出“叫yuwei过来”系因当时喝多了酒,害怕车辆被扣,希望在现场能够规避或减轻处罚。
1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评论称,孙某在这起事件中的表现,反映出她在法律法规面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首先,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理应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基本常识和要求,可她却酒后驾车,无非是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到”。其次,她在被交警拦下后,推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酒精检测,企图蒙混过关。更为严重的是,竟然还多次对执勤交警说“叫某某过来”,并试图拨打电话联系,“遇上事找关系就能摆平”的心态暴露无遗。
网友们为执勤交警的处理方式叫好。执勤交警对孙某说:“叫谁来都没用”,“你说出任何人的名字,都是在害他(她),你不要坑害任何人”,“如果你还当你的朋友是朋友,你就配合好了”。执勤交警对孙某的这番劝阻和忠告,也是对那些心存侥幸、信奉“有关系就能摆平一切”的人的忠告和警醒。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规章制度是给别人定的,自己人脉广、关系多、后台硬,办事可以找关系、走后门,惹事后能找人“放一马”,于是乎目无法纪、肆无忌惮,闹出“我爸是李刚”“给我找你们的谁谁谁来”一类的事件。现实证明,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这类事件中,不仅当事人受到处罚,还把他们口中的人给坑了。
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人人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既是个人的基本义务,也是个人自由和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若是以特殊自居、靠侥幸行事,认为“关系高于规矩”,那么不但自己犯错误,还会在找人“平事”的过程中拉人下水,害己坑人。被请托人面对那些违规违法的请托事项,要识破其中的“坑”,果断说不,千万别因抹不开情面,就“放放水、开口子”,或者违规过问干预。这表面上看似“帮”了请托人,实则是害了他,企图用新的违规违法掩盖之前的违规违法,非但帮不了人,自己也会掉进“坑”里。
来源:江西高院、南昌市公安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