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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省市开放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12-01 07:20
中国九省市开放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北京综合讯)中国九个省市将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规定全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国人员占比均不得少于50%。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星期五(11月29日)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中国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在政策文件中说,选择上述九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不仅因为这些省市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较多,外籍人员医疗服务需求相应较多,还因这九个省市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45%以上,有利吸引外商独资医院落地。

根据方案,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且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等。

方案规定,外商独资医院的类别不得包含精神病医院、血液病医院、中医医院、少数民族医院等;医院也不得开展医疗和伦理风险较高的诊疗活动,包括人体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精神科住院治疗等。

方案允许外商独资医院聘用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港澳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期执业,但全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国大陆人员占比均不得少于50%。

据澎湃新闻报道,北京大学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院长刘国恩说,若独资医院里一半以上的管理人员是中国籍,将更有利于医院服务质量、服务体验和医患关系的改善,同时中国人员也可以近距离地学习外国管理理念,有利于中国其他公立医院更好地学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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