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程序员翻墙被罚 还能“科学上网”吗?
一名居住在中国河北省承德市的程序员因为“翻墙”工作,被当地公安没收所得逾百万元,激起了中国网民对翻墙这一话题的热议。
“中国程序员翻墙工作百万收入被罚没”这一话题在星期一(9月25日)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发评论称,承德将一个程序员的境外工作收入定性为“非法收入”,并且全部没收,是迄今看到的对“翻墙”最重的经济处罚。
胡锡进并说,这一处罚值得商榷。不过,他所发的这条微博后来也被删除。
不少网民评论,如果真的不能翻墙,程序员都没法干活了。还有人质疑,《人民日报》等一系列官媒、明星,都有X(前称推特)和脸书账号,他们怎么翻墙?
在中国,所谓翻墙,即使用技术工具,例如虚拟专用网络(VPN),绕过网络审查封锁,访问在中国国家防火墙之外的网络内容。这个词近年也变得敏感,一些人于是改用“科学上网”“梯子”代替。
翻墙违法?
“翻墙”一词流行之前,官方将上境外网站称为“国际联网”。
根据网民在X贴出的截图,河北被罚的程序员翻墙登陆Github,领取工作任务,用Zoom远程开会、协助客户等,被当地公安认定“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5万8000元(人民币,下同,约19万7800新元)、罚款200元。
依据是中国于1997年、1998年颁布施行的《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该规定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中国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可对违反规定的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万5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时的邮电部,在1998年后依功能划分进国家邮政局和后来的工信部。
据BBC(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2019年报道,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治安说,上述的两份规定多年“备而无用”,执法主要从中国2017年收紧VPN市场开始。
2017年,工信部发布清理规范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规定互联网用户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此后历年都有因为翻墙被行政处罚的案例。2018年12月,广东韶关市公安局依据前述规定,以“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为由,对一翻墙个人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美国之音2021年报道,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间,浙江省公安部门发布了至少62起个人用户因为翻墙遭到处罚的案例。
翻墙还可能触犯刑事法律。今年8月,据《羊城晚报》报道,江门网警抓获四名涉“翻墙”违法案嫌疑人,其中两名提供软件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报道称,网警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多名网民购买翻墙软件,并非法接入被中国防火墙屏蔽的国际网站,顺藤摸瓜找到了翻墙软件源头。
如何合法翻墙?
既然违法,那么在海外互联网上的中国官媒、名人,如何翻墙?外资和跨境电商如何经营?
据工信部2017年发布的文件,机构和企业可通过中国三大运营商和中国光电申请VPN,个人不能申请。申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如果企业在全国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据《联合早报》了解,申请也需说明接入外网的用途,也需要证明经营业务与海外相关,申请也可能被驳回。若申请成功,每年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网费。一家申请了电信运营国际专线的企业IT人员说,该公司的100M带宽每年约支付100万元左右。
此外,企业申请到合法VPN后,所有员工都需签署一份“文明上网承诺书”,承诺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行为。承诺书还写到,因未规范使用网络资源产生的网络安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前述IT人员透露,这几年VPN线路常需要更新,尤其召开党代会、两会期间,VPN基本都处于半瘫痪状态。
“选择性执法”的争议
对于大部分个人和资质不够的企业而言,似乎没有太多合法的翻墙渠道了。于是,尽管法律不允许,仍然有大量网民在需求驱动下使用VPN“非法”翻墙。
一名在阿里巴巴和字节跳动都工作过的程序员对《联合早报》说,阿里和字节这样的公司,公司电脑翻墙没问题,“但很多创业阶段的公司没钱、没资质,只能自己搭一个VPN,严格来讲也是违法了” 。
他说,这次程序员因为翻墙被罚,的确扔下了一颗炸弹。“主要是疑惑、生气,因为几乎没有什么程序员不翻墙,Github也是程序员必备,在上面参考代码、远程打零工,都非常普遍。”
知乎上,一条有2600万浏览量和3700人参与讨论的帖子里,一名网民指出,如果这件事成为了铁案,那么在示范效应之下,中国国内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没有一个人的利益是有保障的。
李治安教授说,针对数千万使用VPN的中国网民,官方采取的措施是“选择性执法“,依据是“翻墙的行为对国家影响有多大,政府觉得敏感到什么程度”。
从此次程序员翻墙被罚、且金额巨大看来,这样的“选择性执法”在变得越发严格。
但要考虑到,现实中,真实的“科学上网”需求却不会消失。监管在保障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严格执法的同时,是否也应对20多年前打造的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对于需求,堵不如疏,尝试理解,并提供更多的合法的渠道,应比增加疑惑、造成恐慌和抱怨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