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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号召“全民戴口罩” 不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将追责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2-12-12 15:15

中国多地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并提醒因不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将被追责。

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省内多地从12月9日起发布通告,号召开展“全民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

通告提出,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比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等。

通告还列出一些“凡进必戴”的场所或情形。例如,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部分地区在通告中要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全民戴口罩”行动,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除浙江省外,湖北黄石市、安徽无为市及贵州遵义市也在11日发布“全民戴口罩”的倡议书。

中国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规定,要多渠道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2020年实施的《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到,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此前,中国国家卫健委12月9日发文,提醒孕产妇和儿童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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