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局否认“部分药品调出是因医保基金不够用”:基金稳健可
针对有网民称“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的说法,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并称从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
根据中国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的新闻稿,负责人说,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88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约0.59万亿新元),支出2.4万亿元。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事实上,正是在医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逐步将许多新药好药调进医保目录,实现了医保用药保障范围明显扩大、水平显著提升。
负责人说,在稳步扩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针对医保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各种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负责人解释说,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针对当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少、地区间用药习惯差异大的情况,国家允许各省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增补部分药品,但不能超过国家目录“乙类药品”数量的15%,这是针对当时医保环境的权宜之策。近年来,中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间500多个新药好药被纳入目录,而且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因此,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的完成时间为今年年底。到2022年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总体上看,这项工作的推进是平稳有序的,临床和群众用药基本没有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