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报告:互联网企业已与共同富裕目标产生交集
中国社科院的一份报告称,互联网平台企业已经跟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富裕目标产生了交集。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社科院在北京发布了《从“经济新动能”到“共富新使命”——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研究报告》。
由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胡洁研究员带领的课题组对41家上市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贡献进行了测度,主要考察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两大维度以及相关细分维度。结果发现,综合指数得分前三的是:腾讯控股、阿里巴巴和京东集团。在价值创造方面,阿里巴巴、腾讯控股、京东集团、小米集团、美团排名靠前。价值分配方面,腾讯控股、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美团、拼多多排名靠前。此外,京东集团、美团、网易等互联网平台企业成为网络销售、生活服务和社交娱乐分类榜单领先企业。
报告称,在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其网络效应、规模效应、外溢效应,以及在三次分配中的价值转移,已成为助力中国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拉动就业、科技普惠、数字化公益、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等方向做出了诸多尝试和贡献,作用显著。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李海舰认为,互联网平台经济兼具生态经济、数字经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特点和开放、平等、普惠、免费的特征,在理论上具有推进共同富裕的天然基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文书教授认为,平台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尤其是以灵活就业替代了单位制的标准就业,将无数的就业困难群体和不适合从事全职工作的人解放出来,对于低收入或者说低人力资本就业的劳动者提高收入,保障家庭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脱贫致富、共同富裕非常有帮助。
报告总结指出,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借助创新能力和先进工具孵化了大量的创新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提供了数以千万计的就业新机会,为国家纾困解难、稳定就业孵化创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弥合数字鸿沟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助力。未来,互联网平台凭借自身的体量、技术、规模优势,在共同富裕建设中仍有相当大的潜力,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