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 受贿4亿余人民币被判死缓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2-01-18 07:22
(北京综合讯)去年2月落马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昨天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更多关于他贪腐的细节也被披露,他被指利用职务之便,让弟弟出面,通过茅台集团项目,收取6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1275万新元)分成。
据中国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昨天判处王富玉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富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王富玉案去年11月底一审开庭,检方指控他在1995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海南琼山市委书记、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至贵州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共4.34亿元。
此外,中共中央纪委与央视联合制作的反腐专题片《零容忍》前天播出第二集,当中介绍了王富玉的贪腐案情。王富玉被控敛财超过4.5亿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甚至退休之后仍在大肆敛财。
专题片揭露,王富玉利用权力为儿子王斌获取茅台专卖店经营资格,又违规获取大量茅台精品酒指标,赚取巨额利润。
茅台集团2014年在三亚投资开发一家度假酒店,商人沈某请托王富玉帮忙承揽项目建设,王富玉安排弟弟王富出面,与沈某以“合作”为名在前台办事,自己在幕后运作。沈某顺利中标,而王富以“合作方”名义坐收45%的利润分成。
2015至2020年之间,沈某按照约定陆续将6000多万元转给王富,而王富便为王富玉保管这笔钱。
王富玉的仕途涉及河北、海南、贵州,他在2004年出任贵州省委副书记,2012年当选省政协副主席,次年当选省政协主席,2018年1月退休,去年2月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