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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厅官向红琼一家三人坐牢 哭泣忏悔:问苍天如此悲惨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8-14 09:08

1家3人坐牢,“大姐”向红琼出镜忏悔:问苍天有几个家庭如此悲惨?

编辑丨李岩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8月13日发布《镜鉴丨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视频中,向红琼出镜忏悔。

公开报道显示,向红琼出生于1958年11月。工作之初,向红琼在高校任职。2002年起,她历任六盘水市副市长、贵州省气象局局长、黔南州州长、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等职。

2018年1月,向红琼出任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2022年1月卸任,2个月后被查。

面对镜头,向红琼自述称——

我的违法犯罪,也对家庭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没有带好头。如果我弟找我帮忙,我站稳脚跟,一点都不肯帮的话,他也不会坐牢。怎么处理我都可以,但是一家三个人去坐牢是什么意义?我自己没有当好大姐,我又去利用我妹,我的家人也在我违法犯罪的阴影笼罩下惨不忍睹。所以说,我走到今天,真的是深深地忏悔,我真的很后悔。我要这种拿不稳、睡不着,只对审判有用的钱来干什么?我也问苍天有几个家庭如此的悲惨、极端。

经查,向红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出借财政专户资金;利令智昏,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9月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向红琼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退缴在案的向红琼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向红琼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向红琼利用担任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结算方式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59万余元,其中1487万余元尚未实际获得。

此外,今年7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践悟丨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折不扣抓落实》。文章点名向红琼,指出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将违纪违法钱款收了退、退了又收,妄图规避组织调查的问题。

资料| 贵州省纪委监委 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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