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 会被追究刑责吗?
一起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烈关注。
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三名初中生将一名同学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废弃蔬菜大棚内。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小小年纪,何其心狠手辣;犯罪后将遗体掩埋,毁尸灭迹,可见其心思缜密;警方已经调取三人与被害人在一起的监控,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警方询问,三人最初仍矢口否认见过被害人……媒体报道披露的案件细节,让人看到三名未成年人老到行为与幼小年龄的强烈反差。
事实上,在之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等多起极端个案中,公众已经多次看到这种反差。而每一次,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呼声都会更加强烈。
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三人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由于没有有关三名未成年人年龄的准确信息,他们是否会受到刑事追究,目前并不明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年满14岁,肯定会受到追究;年满12岁不满14岁,有被追究的可能,前提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如果不满12岁,则不会受到刑事追究。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一些恶性犯罪案件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引发公众强烈不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不捕3.8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9万人,不起诉4万人。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可见一斑。
立法机关顺应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变化,于2020年1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是这一次立法调整,让本案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了更大的被追诉可能。而2019年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件,按照当时规定,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在司法层面,今年3月,最高检明确提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可以预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网会越来越密。
但同样无须讳言的是,法网再密,“漏网之鱼”仍在所难免。以立法环节为例,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低到12岁,仅三年时间,短期内再次降低的可能性不大。这也就意味着,对于12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最有威慑力的刑法无从发力。
未成年人本是法律特殊保护对象,但一旦成为加害人,其未成年身份又为其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如何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实现平衡,考验着立法和司法智慧。
刑法无从发力,还有其他法律;除了法律,还有其他手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除了立法、司法机关,也包括家庭、学校都参与其中,发挥各自职能,承担各自使命。
但考察近年发生的极端个案,我们会发现,每一起极端个案的实施者,都不是在某一天突然成为“恶魔”的,而是有一个从好到坏再到更坏的过程。在这一蜕变过程中,家庭、学校等往往有不同程度的疏忽和过失。
以本案为例,据报道,网传被害人长期遭受3名嫌疑人霸凌。如果霸凌能早日被发现和制止,最终的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但现实却是,直到案发,学校对霸凌事实还难以确定,“已派出调查组,正在核实中。”
本案案情令人震惊、教训深刻。而它带给我们的反思,也该是多方面的。
来源/新京报评论 撰稿/李曙明 编辑/徐秋颖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