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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郝江被调查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1-18 17:00
郝江陵,再被处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1月18日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郝江陵(资料图)

经查,郝江陵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江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江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她于2010年3月任代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次月任代县县长,2019年9月升为二级巡视员,2021年2月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2年2月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上述通报指出,郝江陵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据新华社2023年7月30日报道,2023年6月媒体报道称,自2007年至2022年,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报道刊发后,山西省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该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置。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

纪检监察机关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3年7月25日消息,郝江陵被查。

在此之前,郝江陵已被两次处分。

2021年6月10日,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2022年8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事故调查报告通报指出,郝江陵任代县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期间,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022年7月,山西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其中包括忻州市大量采选废渣乱堆乱弃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根据调查情况,给予时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郝江陵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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