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任辽宁省委常委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3-09-06 14:55
据北斗融媒客户端9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
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姜有为(资料图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此番履新前,姜有为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公开信息显示,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
他曾长期在吉林省工作,历任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2009年任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2010年任辽源市代市长,2011年先后任市长、市委书记,2013年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他任吉林省副省长,2016年跨省履新,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7年任沈阳市市长,2021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后兼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官网介绍,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交通、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通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