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监委:为四名受到不实举报官员澄清正名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关于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4件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平房区信访局一级调研员穆某某澄清正名
2019年至2023年间,群众实名举报穆某某在担任平房区原平新镇(现平新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贪污青贮基地项目专款、做假账套取国家专用农用补贴款问题。经查,原平新镇政府及时、足额拨付了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收支真实合规,会计资料完整齐备,不存在占用青贮基地项目专款、做假账套取国家专用农用补贴款行为,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7月,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委监委向穆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其澄清正名。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松北区人民法院对青山人民法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张某澄清正名
2023年2月至6月,群众实名举报张某在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中枉法裁判的问题。经查,张某依法办理该案件,且该案件二审被维持原判,张某不存在枉法裁判行为,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7月,哈尔滨市松北区纪委监委向张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张某澄清正名。
三、哈尔滨市阿城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阿城区房产服务中心主任张某某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匿名举报张某某在查封某小区房产过程中,未认真核实房源信息,造成举报人购买的房产被转移给他人的问题。经查,张某某在查封该小区房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6月,阿城区纪委监委向张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张某某澄清正名。
四、通河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通河县发改局局长王某某澄清正名
2021年1月,群众匿名举报王某某在某工程项目招标中,指使其分管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督职责,滥用职权、包庇违法的问题。经查,王某某的任职时间与该项目的评标定标时间不符,其分管职能部门不存在不履行监督职责,滥用职权、包庇违法的行为,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5月,通河县纪委监委向王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县委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其澄清正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协调推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哈尔滨市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