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等三人同日被双开
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同日被通报双开的还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
据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星期四(9月1日)通报,经查,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春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郝春荣于3月29日被通报调查,公开资料显示,59岁的郝春荣是山东烟台人,自2018年1月起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是辽宁省时任领导层中唯一的女性,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等工作。
另一方面,今年1月8日通报被查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王滨,也在星期四被通报双开,同时终止其中共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中称,经查,王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搞任人唯亲唯私唯利,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对抗组织审查。
通报指,王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败坏,长期极度纵容甚至帮助其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通报还指,王滨毫无敬畏,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将公权力当作攫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4岁的王滨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在多家银行都担任过要职,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副行长等。
同一天通报被双开的中国国安部原纪委书记刘彦平于3月12日被调查,此次通报双开同时也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经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立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通报还指,刘彦平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通报还称,刘彦平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强调,刘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警卫局,先后出任副局长、政委,2009年出任公安部警卫局局长。2015年5月,他离开公安部,转任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后改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长;2018年1月,他名列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刘彦平也是中共十九大以来,继孟宏伟、孙力军和傅政华后,第四名落马的公安部前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