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检法原两长同被公诉:检察长涉受贿 院长涉徇私枉法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2-07-24 14:45
中国湖南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和原检察长涉嫌违法被诉。
据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星期六(7月23日)在微信公号“怀化检察”通报,湖南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立新涉嫌徇私枉法罪,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岸涉嫌受贿罪,均被怀化辰溪县人民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通报显示,朱立新与王岸均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辰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中共湘西州纪委监委网站显示,王岸5月18日被通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朱立新也于5月23日被通报“双开”。
公开简历显示,朱立新与王岸曾于同一时期在凤凰县分别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朱立新1968年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宣传教育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7年10月至2020年11月,先后任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凤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王岸1972年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宣传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公诉二科科长等职务;2013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此外,中共湘西州纪委监委官网还显示,凤凰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龙晓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石丽近期也被“双开”。两人均涉嫌受贿、行贿和徇私枉法犯罪,其中,龙晓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而石丽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