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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控受贿逾4.4亿人民币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2-06-18 10:12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控受贿逾4.4亿人民币(下同,约9109万新元),行贿逾9731万元人民币,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和伪造身份证件。王立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指控称,王立科还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中国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指控还称,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据报道,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法庭在庭审尾声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社会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

今年58岁的王立科是2020年江苏“首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10月公布,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他是十九大以来首个落马、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2021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王立科被“双开”(开除党籍与公职)时,首次提到他“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并指他政治上毫无原则,“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等。

2021年10月12日,中国最高检察院官网通报,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12月29日,中国最高检察院官网通报,王立科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中国最高检察院指定,由长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立科早年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2013年跨省到江苏任职省公安厅厅长,2015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中国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此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王立科曾想让这部以政治和反腐为题材的电视剧停播,并命令制作团队删除了原本列在片尾“鸣谢”名单中的江苏省政法系统相关部门。李学政说,现在看来,剧中人物就是王立科的缩影。

今年1月16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中国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中,有很大一段说到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与王立科的关系。

据专题片介绍,王立科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后,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

王立科说:“我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2008年的下半年,他到省厅考察,觉得他是公安部领导,很年轻。”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说:“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约42万新元),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9000多万元人民币,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说:“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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