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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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5月31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去年12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敬华被查。
12月1日晚,江苏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江苏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更加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张敬华作为省委原副书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警示我们,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
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曾任:江苏省经贸委副主任,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去年2月,张敬华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11月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2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