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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要求离退休干部 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2-05-18 07:21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严守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

有关人士分析,在中国国内疫情冲击、外部环境恶化的背景下,一些离退休干部脱离日常党组织活动后,附和某些社会舆论,私下里或通过互联网平台发牢骚、讲怪话,甚至公开质疑官方内外政策,成为政治性负面言论的传播者,在党内外造成不良影响。高层要求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建设,就是要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不让体制内的杂音与某些社会舆论形成声势,损害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对离退休老干部做好“四个强化”

《意见》提出,要对离退休老干部做好“四个强化”,即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继续听党话、跟党走;强化组织功能,进一步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凝聚起来;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强化激励关怀,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新贡献。

《意见》要求中共各级党委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党委或有关方面负责人每年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讲一次党课;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意见》强调,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老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15年,中共颁布新的《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提法。此后,在官方通报的落马高官中,不少人都犯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错误,包括中共辽宁省委前书记王珉、中共天津市委前代理书记黄兴国、中共甘肃省委前书记王三运等等。

按照中纪委的解释,这些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高官往往是“当面不讲,背后乱讲”“会上不讲,会后乱讲”“台上不讲,台下乱讲”。

近期以来,一些曾经身居高位的离退休干部也被立案调查。今年1月,退休五年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计来被查。昨天,退休三年的大连市公安局原局长刘乐国被查。随着刘乐国落马,大连市公安局已连续三任局长被查。辽宁省公安厅三任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也相继被查,他们大多是在离任后被调查。

有关人士指出,这些退休后落马的官员主要是因为任内涉嫌腐败,但也有人在退休后继续捞钱并犯有妄议中央、传播政治性负面言论的错误,即所谓“在任时不讲,卸任后乱讲”。

此前,官方对离退休干部管理较松,但有些离退休干部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脱离组织约束后,言论尺度过大,在原单位乃至社会上都造成不好影响。官方出台《意见》,也是要将他们继续置于管理监督之下。

按照中纪委的解释,这些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高官往往是“当面不讲,背后乱讲”“会上不讲,会后乱讲”“台上不讲,台下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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