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成员宋太平 被开除党籍
宋太平
1月1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太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太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缺失,卖官鬻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收受名贵字画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太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太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7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宋太平生于1955年12月,曾任邢台地委副秘书长、廉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等职,1992年任任县县委书记,1997年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3年,宋太平出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后同时担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宋太平调任张家口市委书记,2008年调任保定市委书记,2012年1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太平简历宋太平,男,汉族,1955年12月生,1979年7月入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3-1976.11柏乡县化肥厂办公室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6.11-1979.04柏乡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9.04-1984.09柏乡县委办公室干事、调研组组长、副主任
1984.09-1988.04邢台地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科长
1988.04-1990.09邢台地委办公室副主任(1985.09-1988.07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大专班学习)
1990.09-1992.12邢台地委副秘书长、廉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1992.12-1997.12任县县委书记(其间:1995.03-1995.07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1997.12-2003.01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1-2003.10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3.10-2006.11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2005.06-2005.09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6.11-2008.01张家口市委书记
2008.01-2012.01保定市委书记
2012.1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1年7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