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增本土确诊59例 均在福建三地市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9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3例(云南14例,广东8例,上海6例,四川2例,北京1例,福建1例,山东1例),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福建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59例(均在福建,其中厦门市32例、莆田市24例、泉州市3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福建)。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0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06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867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072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1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10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894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340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7404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60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境外输入19例,本土1例(在福建莆田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7例(境外输入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3例(境外输入1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01例(境外输入36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30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146例(出院11850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63例),台湾地区16093例(出院13742例,死亡839例)。
厦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改为线上教学,长途客运班车暂时停运
9月14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厦门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自今天起,厦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改为线上教学。
此前,厦门各区教育局已相继发布通知,各区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学生暂缓入校,启动线上教学。
据微信公众号“厦门长途汽车站”消息,2021年9月14日零时起,厦门暂停各长途汽车站发往省内外各地的所有客运班车,具体通知如下:
厦门: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群众非必要不离厦
9月13日晚消息,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2021〕第7号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厦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应配备适当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戴口罩,具备线上办公条件的提倡线上办公。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厦。自2021年9月14日零时起,确需离厦的,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中秋博饼、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各类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
五、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六、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七、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八、各单位、社区(村)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九、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建莆田所有小区全面实行出入严格管控
9月14日,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内容如下: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莆田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莆田市将适时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并酌情对重点区域进行多轮检测,请广大市民服从安排,提前做好网络预约,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确保核酸检测安全有序高效。
二、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遵守管控要求,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交通出行防控措施。提倡绿色出行,非必要不乘坐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橙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客运车辆承载人数必须控制乘客人数,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四、全面加强小区管理。所有小区全面实行出入严格管控,根据小区情况合理设置出入管控口,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进入必须测温、验码、戴口罩,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符合防控要求方可进入小区。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指定的存放处。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市场内经营户存在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行为的,欢迎市民群众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