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重申金门翻船案为恶性撞船 台陆委会:外界定调不必要
金门翻船事件的善后协商星期二(7月30日)暂告一段落,中国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隔天重申此案为“恶性撞船事件”,并强调善后沟通与两岸协商谈判无关。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星期四(8月1日)则指,外界许多定性、定调都“不必要”。
一艘大陆快艇2月14日驶入金门海域,被台湾海巡船追缉时翻覆,导致两人死亡。案件发生166天后,两岸代表终在星期二达成共识,台湾发还两具罹难者遗体及查扣的渔船,并给予死者家属抚慰金。台湾海巡署长张忠龙也在公祭会场上对执法过程未录影搜证,以及家属所受煎熬致歉。
两岸达成事件善后共识后,台湾陆委会星期二下午发布新闻稿,以“单一、偶发的意外事件“定调这次案件。
大陆国台办则在当晚发布新闻稿,以“214撞船事件”称呼此案,而非之前所称的“恶性撞船事件”。新闻稿也强调,事件与两岸协商谈判无关,只有回到“九二共识”政治基础,两岸协商谈判才能恢复。
不过,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垂正星期二强调,这起事件是在“两岸既有管道的持续沟通下,务实推动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
一天后,大陆国台办星期三(7月31日)晚间以发言人陈斌华名义发布新闻稿,再指此案为“恶性撞船事件”。
陈斌华并重申,这起事件的基本事实,是台湾海巡署人员用“粗暴危险”方式对待大陆渔民,造成人员伤亡,大陆有关方面高度关切。
陈斌华进一步指出,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晋江市红十字会与台湾有关方面联系沟通,使善后相关事宜得以解决。
他再次强调,此事沟通与两岸协商谈判无关,敦促台湾有关方面尽快查明真相,做出公正的调查结论,对涉事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这也显示,中国大陆对这起事件的立场,未因双方达成善后共识而改变。
对于大陆国台办再提“恶性撞船”的定性,梁文杰星期四在台湾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重申,这次协商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就慰问金、遗体与船只归还问题达成共识。“至于外界很多的定位、定性,其实在我看来,都是不必要的。”
另外,就在金门翻船案协商结束隔天,一艘大陆籍渔船“闽惠渔1486”星期三上午越界到澎湖七美海域捕鱼,遭台湾海巡以水炮驱离后,却擦撞正在进行收网作业的台籍渔船“胜荣财36号”。
台湾海巡署获报前往要求双方停船受检,但“闽”船拒绝停船并加速逃逸,最终在台海中线以西10海里处,被大陆海警拦截。
对此,梁文杰说,现在大陆处于休渔期,船只不准出海作业,但为了讨生活,很多大陆船只会越界到台湾海域。这些船只实际上也违反大陆的法律,只能希望大陆加强执法,当然台湾也会进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