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市长高虹安被判刑七年四个月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7-26 11:40
台湾新竹市长高虹安涉嫌虚报助理酬金、诈领加班费,被判刑七年四个月,并褫夺公权四年。她的职位将由新竹市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综合中时电子报和TVBS报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时,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46万30元(新台币,约1万8822新元),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她及四名助理起诉,台北地院星期五(7月26日)上午11时作出上述判决。
检方指控,高虹安在立法委员任内,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她自行运用。
高案四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前主任陈奂宇、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前公关主任王郁文。其中,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三人认罪,高虹安、王郁文不认罪。
高虹安2022年底当选新竹市长。她既是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的爱将,也是民众党创党后第一位当选的市长。
根据台湾《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首长若依贪污治罪条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将被停职。高虹安的职位将由新竹市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若二审确定高虹安依贪污罪被判刑,她将被解职,三个月内举行补选。如任期过半,就由行政院派代理市长至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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