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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刑事惩治措施仅针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7-13 10:10

中国大陆国台办重申,此前出台的惩治司法文件中列举的刑事措施,只是针对台独顽固分子,并非广大的台湾人民。

中国大陆司法和国安机关6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规定对情节恶劣的顽固“台独”份子可判处死刑等。该意见发布后,台湾赖清德称台湾九成以上民众都有可能受到波及,台湾陆委会也调升赴陆旅游警示至“橙色”。大陆国台办近期已多次强调,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

据大陆国台办官网消息,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星期五(7月12日)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应说,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民进党顽固推动“台独”分裂路线,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持续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挑衅,是导致台海兵凶战危、社会撕裂对立、民众利益受损的祸根乱源。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民众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合情合理合法。

他指出,《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

陈斌华介绍,分裂国家罪包括四个具体情形,即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通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针对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

他表明,这份司法文件严格依法制定,惩治对象精准,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民众。台湾任何政党、团体、人员,只要不分裂国家,只要认同两岸都是中国人、一家人,与大陆交流交往都不存在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误入“台独”歧途、但立场已发生明显积极转变的人员,只要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切实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陈斌华强调,民进党和一些“台独”政客慑于司法文件的巨大压力,恶意制造信息茧房,故意将广大台湾民众与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企图通过抹黑司法文件,煽动两岸对立,阻碍两岸交流,拉广大民众为“台独”垫背,严重侵害广大台湾民众正当权益。事实证明,已有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看穿看透了民进党的险恶用心,不受欺骗、裹挟、恐吓,以各种方式明确表示不愿“被台独”,以实际行动与“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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