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长:大陆军队进入12海里海空域 台军可行使自卫权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6-06 16:15
台湾新任防长顾立雄说,台湾没有发第一击的问题,只会行使自卫权。只要中国大陆军队攻击台湾在航机舰设施、或攻击本外离岛、进入台湾12海里(22.22公里)海空域,台军就可行使自卫权依比例反击。
综合台湾ETtoday新闻云和三立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星期四(6月6日)邀请顾立雄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询,这是顾立雄上任防长后首次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
针对国民党立委黄仁问及“第一击”与自卫权的定义,顾立雄说,联合国宪章定义的自卫权规定是,当遭受武装攻击或威胁的时候,被攻击方享有合乎比例的自我防卫权力。
顾立雄指出,台军对自卫权行使的定义是,当大陆军队攻击台湾在航机舰设施,或是攻击台湾本外离岛,及任何飞航实体未经许可进入台湾12海里海空域,就可下令台军行使自卫权,依比例进行自卫反击。
顾立雄在回应国民党立委马文君时也强调:“我们没有第一击,只有自卫权的行使。”
针对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提问,中国大陆近日开展“联合利剑-2024A”围台军演,台湾军方何时得知此消息,军方评估今年内会否出现后续的“B、C、D”军演,顾立雄称,他无法对外说明军方何时得知大陆军演,但会针对征候等迹象去预判。台军能掌握大陆军队动态,不排除大陆军队后续将开展更多军演。
台湾前防长邱国正今年3月曾说,台军已改变“第一击”的界定,过去是指开枪开炮,如今无论海空实体逾越界限,就等于发出第一击,台湾有权作出反制。
“第一击”通常是发动战争的起点,尤其是两军对峙时擦枪走火的第一枪。为了避免局势升级为战争,台湾向来对开第一枪、第一炮或第一弹都有严谨规定。自从1996年台海导弹危机以来,每当有战争疑虑时,就会把开火权责提升到国防部长的层级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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