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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选会:投票所内外皆不得妨害投票 违者依法究办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1-11 20:35

台湾选举倒数两天,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强调,在投票所30公尺内外,不论是以直接或间接等妨害或扰乱投票顺畅进行者,或是有妨害民众自由行使其投票权等不法行为,将依法究办。

中选会星期四(1月11日)在官网发布新闻稿指出,有心人士在网络制造或转传似是而非的选务造谣,企图干扰选务及妨害投票,这些谣言包括“投票日当天可监控录影选民的投票行为”、“投票期间选务人员或监票人员回到户籍地(投票),就是意图作票”、“投票所内人物来往,皆可随时录影”等。

中选会解释,有关选务人员工作地投票的规定,今年与往年并无不同规定,皆依法办理,投票所工作人员,其户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直辖市、县市,并且属同一个区域立法委员选举区者,本来就可依法申请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所谓“投票期间选务人员或监票人员回到户籍地(投票),就是意图作票”显然是无稽之谈。

至于“投票所内人物来往,均可随时录影”或“可监控录影选民投票行为”等谣言,中选会说,司法检警机关与选务机关在历年以来各项选举过程中,就不断强调,在投票所30公尺内外,不论是以直接或间接等妨害或扰乱投票顺畅进行者,或是有妨害民众自由行使其投票权等不法行为,诸如叫嚣、辱骂、监控、恐吓、施以不法腕力等,按其情节轻重,依法究办。

中选会强调,投开票所工作人员皆依选务法令办理投开票作业,呼吁台湾民众遵守法律规定,勿听信选务谣言,更勿干扰、妨害或扰乱投票与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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