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会今表决通过排黑条款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3-05-26 20:35
台湾立法院会星期五(5月26日)以表决方式通过《总统选罢法》及《公职人员选罢法》行政院修正版本,规定犯“黑金赌毒”者不得参选。
综合台湾《上报》《联合报》报道,俗称“排黑条款”的《总统选罢法》及《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星期四(25日)经过立法院朝野党团讨论,规定曾因犯洗钱、枪、毒被判刑确定者不得参选,但上述内容不仅在民进党内出现分歧,朝野也无法取得共识,因此全案交由立法院会表决决定。
蓝绿阵营对于排黑条款的修正案十分重视,星期五都发出甲级动员令。国民党、时代力量、民进党团皆提出修正动议,但国民党和时力提案表决时均遭到民进党团封杀,因此最终依照民进党团修正提案通过,其中赞成56人、反对30人、弃权三人。民进党立委刘櫂豪、余天、杨曜、陈欧珀、邱议莹及无党籍立委黄国书、苏震清等人未参与表决。
民进党提出的行政院版本为犯洗防法判决确定者不得参选、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谳者不得参选。国民党团提案版本则更加严格,包括加重诈欺、性侵害犯罪确定者也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虽然国民党版本未通过,但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对国民党版本投下同意票。然而,蔡易余事后宣称是不小心投错票。
民进党前高雄市议员、台湾前总统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日前因洗钱防制法入狱。排黑条款通过,等于提前宣告陈致中政治死刑,终生不得参选公职。陈水扁近期积极奔走,致力于防止排黑条款通过。他质疑,只要涉犯洗钱防制法就褫夺公权终身,剥夺民众参政权有违宪疑虑。
陈水扁星期五在立院表决前,也在脸书上发文称要“死谏”,并大呼通过排黑条款等于是“民主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