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团结公民力量推动台湾司法改革
台湾联华电子前董事长曹兴诚星期五(3月17日)宣布,即日起成立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希望由此团结公民力量,推动台湾司法改革。
曹兴诚星期五在脸书发文,宣布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当天正式成立,期待这一天成为历史性的一天。他说,过去司法改革总是沦为口号、作秀,但今天(17日)起将团结公民的力量,形成运动,要让台湾不仅以民主为傲,还能以司法为傲。
他在脸书发表联盟成立开幕讲话时提及,台湾目前司法案件堆积如山,处理进度缓慢龟速,而且许多判决缺乏品质,不符常识和民意,使民众对司法普遍感到失望。
曹兴诚对此说,需要运用一些基本的科学管理观念改进司法效能,并提出四点建议,包括“第一次就做对”、“注重专业和分工”、“除罪化、民事化,减轻司法体系工作负担”和“运用‘八十、二十’原理”。
曹兴诚说,台湾现在的刑事诉讼完全违反“第一次就做对”的原则,检方在地院一审败诉后,竟然其一审的起诉内容原封不动,就可以自动上诉到二审。这种已经被地院法官否决的“瑕疵起诉内容”,从此就长期流浪在法院中,瘫痪司法效能,丑化司法形象,因此建议台湾应该落实英美海洋法系的“一事不得再理”原则,除非举出新事证或者新罪名,否则不能再度起诉被告,以免造成被告的二次危境(double jeopardy),而侵害其人权。
在专业和分工方面,曹兴诚指出,台湾的警官都受有侦查训练,而检察官训练的重点则在法律。但目前警官、警察数目约有7万,检察官人数却不到2000,且目前是由检察官全权主办刑案侦查,完全不符专业分工和资源有效分配的原则。对此,他主张应该由警官分工侦查,主办轻微刑案侦查,这样既不会违反民意,还能大幅提升刑案侦办效能。
至于除罪化、民事化,减轻司法体系工作负担,曹兴诚说,警官、警察目前工作繁忙、负荷沉重,要减低警力负荷就是对一些刑责予以除罪,或改为民事赔偿。像是2011年性交易已经除罪化,但除罪仅限于性产业专区内,但各地方政府迄今尚未设立专区。对此,他建议中央政府似应协助地方政府推动性产业专区的设立,以免警力资源舍江洋大盗不理,而浪费于管制莺莺燕燕。
曹兴诚也举例,选举期间,政治人物忙于互控诽谤,也无谓消耗许多司法资源。他建议宜将诽谤罪改为民事案件,一则节约司法资源,二则可予违犯者财务上的严惩,因此而更具遏止诽谤的效果。
至于“八十、二十”原理,曹兴诚说,任何“国家”的司法体制内,都难免有恐龙法官与滥权检察官,虽然这些劣质司法人员极少数,但一旦出现,会严重影响司法效能和威信。对此,他建议应该运用80/20的品管原理,针对风评不佳的法官、检察官,推动陪审制度,以免其专擅,而减少司法官枉法或滥权的现象。
曹兴诚也指出,过去司法改革进度缓慢的原因之一,是建议司法体系自行改革,但成效不彰。他认为改善司法的主战场,不在司法院,而在立法院。他希望立委关注司法不彰等于侵害百姓的司法主权,因此呼吁尽速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其他妨害司法的不当条例,让其跟上民主和科学的脚步,实在刻不容缓。
曹兴诚在文末写道,他们结合了热心的学者、律师们,成立了台湾公民人权联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希望协同立委们和社会大众,共同推动司法改革。也期盼社会各界能够给予鼓励、支持,让未来的司法改革不再旷日费时,而是指日可待。
为针对台湾现行司法制度为威权体制的残留,与现代民主社会主权在民的原则不符,不希望司法改革总是沦为口号,曹兴诚及联盟代表林佳和教授、筹备处代表陈为祥等具改革意识的人士,共同发起筹组台湾公民人权联盟(TCLU),希望运用现代管理概念和原理,推动司法改革,星期五(17日)上午正式对外宣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