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台铁太鲁阁事故酿49死 主嫌判刑7年10月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2-11-11 13:35

台铁太鲁阁号列车去年发生脱轨事故,造成49死213人轻重伤。此案经过检方一年侦查和起诉,花莲地方法院星期五(11月11日)一审宣判,主嫌李义祥背负八项罪名被起诉,合并判处7年10个月监禁。

综合台湾《自由时报》《联合报》等报道,李义祥去年4月被花莲地检署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过失致公众运输车辆致生危险,过失毁损轨道、违反政府采购法等八项罪名起诉,花莲地方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后,判处他合计应执行7年10个月徒刑,其中过失致死五年、肇事逃逸部份无罪,借牌违反采购法部份判处三年併科罚金50万新台币(下同,2万2000新元)。对于家属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嫌论处,法官认为仍以过失致死为主。

去年4月2日,因承揽台铁工程的包商李义祥操作不慎,致吊卡大货车溜逸到在花莲秀林乡清水隧道北口前铁轨,当时途经的太鲁阁列车、载有498人因而撞上出轨,八节车厢严重损毁,酿成49人死亡、213人轻重伤,是台铁近60年最严重的意外事故。

刑事部分共起诉就人,包括李义祥、越南移工华文好、联合大地监造主任李进福、劳安人员张齐富财、东新营造黄平和父子、朝昇土木包工业者林长清、台铁主办工程司潘堂益及中棪工程顾问公司专案经理郭国振。

华文好过失致死无罪,李进福过失致死等罪合并应执行7年2个月徒刑,张齐富财过失致死判刑4年6个月,郭国振过失致死判刑4年2个月。林长清违反政府采购法判2年8个月,并科罚金50万元新台币,潘堂益过失致死4年10个月、伪造文书4年2月,合併应执行8年10个月徒刑。

东新营造负责人黄平和判刑2年6个月、东新实际负责人黄文利逃漏税判刑6个月、伪造文书判刑5个月,合并应执行10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另东新营造违反政府采购法,判罚100万新台币,扣案所得337万余新台币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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