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提“台湾武器出口法案” 台专家:加快美运交武器时间
美国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霍利(Josh Hawley)周四(4月7日)提出“台湾武器出口法案”(Taiwan Weapons Exports Act),要求重新指定台湾为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的A:5组成员,以加速对台运交关键武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今天(9日)说,若法案最后获国会通过并经美国总统签署,有助于加快美国在台湾平时和战时将武器运交台湾的时间。
揭仲透露,若法案最终获国会通过并经美国总统签署,则美国对台军售的国会审查日期,将从目前的30天缩短为15天,有助于加快武器运交台湾的时间;甚至在紧急状态下,还可能进一步使武器运交台湾的行政流程减少35天至55天。
揭仲指出,美国军售制度基本上是将军售对象区分为二类。第一类是“主要盟国”,包括所有的北约成员国与以色列、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当美国军售主要武器系统给第一类国家时,发价书草案金额超过2500万美元(下同,约3410万新元)时才需送国会审查,且国会审查期限是15天。第二类则为一般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在内,不仅军售主要武器系统的发价书草案总额超过1400万美元时需通知国会,国会审查期限也增至30天。
揭仲说,乍看之下这个法案好像只使武器运交台湾的时间减少了15天;但实际上,当军售案达到送交国会门槛时,照惯例美国行政部门需要在正式送交国会的20至40天前,先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初步或非正式通知书;且美国行政部门在将对台军售案送交国会时,还必须注意在接下来的30天内,至少有一天需要在美国国会会期内。
揭仲说,若法案通过,将使美国行政部门在台海紧张情势升高,以致有必要紧急对台交运单价较低的弹药,例如标枪飞弹或刺针飞弹时,只要想办法将每笔军售的价款控制在2500万美元范围内,就能省下20至40天的非正式通知时间与15天的国会审查时间,让整个流程减少35天至55天,也因为不必迁就美国国会会期而更有弹性。
揭仲进一步指出,另外值得观察的是,美国在透过军售制度释出主要武器系统与关键技术时,往往将优先给予第一类“主要盟国”,然后才会考虑给第二类一般国家和地区。
揭仲说,若法案通过后,让台湾在美国军售制度中的地位完全等同于第一类“主要盟国”,也有助于台湾能更早取得先进的武器装备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