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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条例制止家暴可视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1-12-03 22:33

江苏将出台《反家暴条例》,以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民众制止家暴行为可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据中国澎湃新闻报道,新条例昨天(2日)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在2022年3月起施行。

新条例对四种家庭暴力类型作出明确说明,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

为解决取证难的问题,新条例将家暴纠纷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规定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增强基层网格员的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患者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应详细做好诊疗记录并妥善保存资料,并根据受害人或公安机关的要求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严冬介绍,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因年老、残疾、重病或受强制、威吓等无法报案的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保护和帮助。

此外,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并符合条件,将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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