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让美取得在美中企审计报告 分析:或会结束多年来争端
彭博社评论说,此次修订标志着北京方面态度不同寻常的逆转,可能会结束多年来的争端。此次妥协还将表明,在经济面临诸多挑战之际,中国愿意在国家安全顾虑和投资者与企业的需求之间做出平衡。
(北京/纽约综合讯)中国政府罕见让步,计划同意美国监管机构全面获取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报告。
据《证券时报》和彭博社综合报道,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前天就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修订草案中特别删除了“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的条款与表述。
草案同时明确表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活动对境内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取证或开展检查的,可以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
草案还提到,为境外上市涉及的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便利有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境外发行上市活动。
另外,指导企业妥善管理涉密和敏感信息,履行好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
原先的《规定》于2009年发布,其中规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工作底稿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对于此次修改,中国证监会部门负责人说,从实践情况看,企业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包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属极少数情况。如因审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提供的,规定重申企业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要求企业保留履行程序和提供信息的相关记录并向中介机构提供书面说明,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高的合规成本。
中国政府几十年来一直以数据可能涉及国家机密为由,禁止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向海外的监管机构提供审计报告或其他监管所取的数据和工作底稿。由于无法获得这些报告,美国所需的信息只能来自中国监管机构。
美国2020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如果美国监管机构连续三年无法审查上市公司审计底稿,该公司将被放入“确定退市名单”中;若该公司三年连续都在“确定退市名单”中,在第三年后就会正式进入退市程序。美国证监会上周三将五家中国公司从有退市风险的“暂定”名单转入“确定”名单,展示出在审计底稿这个核心议题上的强硬态度。
彭博社评论说,此次修订标志着北京方面态度不同寻常的逆转,可能会结束多年来的争端。
此次妥协还将表明,在经济面临诸多挑战之际,中国愿意在国家安全顾虑和投资者与企业的需求之间做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