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接纳下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解冻建议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2-05-07 10:08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周二(3日)接纳检讨港府政治委任官员薪酬独立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让第六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无需冻薪,可恢复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平均变动作出调整,且须追加过去两年累积未有的“加薪”幅度。
综合网媒香港01、《星岛日报》《明报》等报道,负责检讨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的独立委员会提交报告,指出第五届特区政府问责官员此前因应冠病疫情冻薪,当时冻薪属自愿性质,只适用于本届政府,因此建议下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可按原有机制调整,不应视为加薪。
委员会建议由今年7月1日起,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政务司司长的每月现金薪酬,将分别按名义月薪36万9650元(港元,下同,约6万5222新元)、38万2600元及39万6000元作为基准,局长的现金薪酬恢复至每月35万7150元的水平。副局长现金薪酬继续定在局长现金薪酬的65%至75%,政治助理薪酬上限设定在局长薪酬的35%。
委员会也建议,由第六届特区政府开始,政治委任官员可累积的年假上限由22个工作天增至33个工作天,而在政治委任官员辞职、合约终止或任期届满时,可把不多于可享年假半数(即11个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为现金。委员会的建议将提交予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