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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微信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系误读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1-11-28 11:48
中国央行: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系误读

中国央行有关人士称,有关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新华社引述央行人士称,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央行人士并举例指出,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央行10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部分内容引发了误读。

央行人士称,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扫码支付已经融入中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其中分别属于腾讯和蚂蚁集团旗下的微信和支付宝支付是最常见的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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