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出台后,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文,称改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人民日报》星期六(9月14日)和星期天(9月15日)分别刊登两篇评论文章,题为《深刻认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正确把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要原则》,作者均为邱超奕。
作者写道,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要原则,是在多渠道了解群众关切、认真听取多方意见、深入分析研判形势的基础上形成的,统筹考虑了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称,在改革研究论证过程中,有关部门通过民情调研、座谈研讨、群众来信、“两会”建议提案等方式收集各方意见,有的劳动者希望早一点退休,有的希望晚一点退休,多数人希望能够对退休年龄有一定的弹性选择,并关注改革对就业、社保、养老托育等方面的影响。
作者写道,一些老年人仍有施展才干、创造价值的较强意愿,在科教文卫、传统技艺、公益慈善等诸多领域,支持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低龄老年人继续工作,能助力更多老有所“长”者实现老有所为。
作者称,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既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更好满足劳动者对退休时机的多元化诉求,也因时因势优化了制度设计,有利于提高劳动力供给潜力和质量、推动中国人口红利向人力资源红利转变,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星期五(9月13日)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至63岁,女干部、女工人退休年龄则从55岁、50岁,分别延迟至58岁、55岁。这是中国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调高退休年龄。
《决定》称,推出这项决策是为了“适应中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