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中国多所高校公布公务接待餐费标准:最高每人次300元人民币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3-05-25 11:30

中国多所高校近期公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餐费标准,其中武汉科技大学规定,院士专家、省部级干部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人民币,下同,约40新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这也是几所高校公布的餐费中的最高标准。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武汉科技大学新修订的《武汉科技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介绍,一般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来访期间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一次。院士专家、省部级干部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照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

学校规定,接待单位和派出单位领导的工作人员(司机、秘书),如果属于接待或陪餐人员,按接待费标准就餐。如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按照同城工作简餐每人次不超过40元的标准就餐。

学校明确,同城公务活动严禁相互吃请,确因工作时间较晚、返程距离过远或者当日需要连续工作、自行用餐有困难的,接待单位可安排盒饭、份饭或不超过每人40元标准的工作简餐。

学校特别提到,外宾宴请及日常伙食招待应当注意节俭,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外宾来校期间,宴请不得超过两次,一般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控制,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日常伙食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控制(以上标准含酒水)。

西安工程大学近期印发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也提出,接待对象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的,每批接待对象可安排一次公务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餐厅,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其中,省部级、院士及其随行人员,人均总费用不超过160元;厅局级、教授及其随行人员,人均总费用不超过140元;县处级及其他人员人均总费用不超过120元。

江苏理工学院也公布《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根据该办法,常州市城区之间不得安排接待用餐,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单位食堂就餐的,需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工作用餐审批单》,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在早餐每人30元、中餐每人80元、晚餐每人8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

江苏理工学院也表示,接待对象原则上应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用餐,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150元,特殊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最高不超过每人200元。来访人数较多,提倡用自助餐,用餐标准不超过每人150元。

另外,伊犁师范大学办公室网站4月挂出的《伊犁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显示,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标准为每人70元。经学校同意邀请的指导工作、项目申报、讲学等专家、教授及特殊情况,就餐标准可略高于以上标准,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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