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户一斤土豆卖2元人民币拟被罚30万 市监局称处罚合理
继陕西商户“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3万新元)”后,黑龙江大庆一经营者卖2元一斤土豆拟被罚30万的消息再次引发网上争议。
综合大庆晚报和山东商报报道,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8月20日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每斤1.2元的土豆,售价从每斤1.4元涨至2元,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一批哄抬物价的案件,其中均是日常蔬菜超过了最高差价率被处罚1万元至3万元不等。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星期三回应媒体称,“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该工作人员回应道。
对于售价2元的土豆被罚30万的消息,不少网民认为处罚过重了。一些网民留言说,“1.2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良心价了”,“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这样的卖价不高啊,大家都知道,蔬菜损耗很高的”。
还有网民指出,“乱罚款也是要被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