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未经父母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2-02-18 22:41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相关法例修订案,其中新增一条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根据上观新闻报道,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新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报道称,寒假期间学生整容风刮得正盛,割双眼皮、隆鼻、削下巴等整容手术火爆。为了追求颜值,不少未成年人瞒着父母偷偷跑到美容院做手术。据医美平台更美App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在互联网医美消费平台上,“95后”“00后”占比过半。
此外,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条例专设“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了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对相关主体共同做好网络沉迷、网络暴力、非理性消费、饭圈文化等网络乱象的预防与整治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还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产品和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鼓励网络产品和服务者提供者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开发相应的保护性使用模式,引导未成年人在该模式下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同时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利用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识别参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